各位任课教师:
期末考试临近,现将有关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1、08年6月20日全院结束新课,6月23日―27日非集中课考试,集中课随堂复习。
2、6月28日―7月3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集中考试课程考试,试卷批改同步进行,集中考试课程具体见附表。
3、非集中考试课的考试、改卷及下学期补考按照往年方式执行,由系(部)具体组织。
4、分卡填写要求:①分卡上的课程名称,一律按照课表中的名称填写;②系部组织的考试课程在期末栏中填写一个最终成绩,教务处集中组织的考试课程在平时栏中填写平时分,并在任课教师处教师要签名;③除模拟实习、综合实训外,其余分卡以百分制计分;④凡分数出现涂改的要在涂改处签教师姓名;⑤填写上报的分卡不允许使用红笔。
5、集中考试课程的试卷,各任课老师于6月11日前交系(部)。教师出卷时要在试卷上注明:哪些专业共用此卷(不能上一个班就写一个班),原则上相同专业、相同进度使用同一种试卷。试卷名称严格按“集中考试课程表”中课程名称填写;同时请各位老师使用U盘交试卷(不得通过邮箱发送)。集中考试课程试卷一律由系(部)主任审定后于6月16日前交教务处。请各系(部)主任将正式使用的考试用卷、补考用卷在随试卷上交的统计表上注明(务请注意试卷尤其是补考用卷的难易程度)。
为统一规范试卷格式,请各位教师出卷时按样表格式排版(样表格式可在校园网上下载,也可以在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上通过直接下载,网址:http://218.65.0.53/jiaowu/),排版有问题的,请与院办文印中心联系,由他们进行指导。延期交卷的教师,系部将名单直接报教务处按有关制度处理。
凡独立任一门课的教师出A、B卷,多人任一门课的教师各出一份试卷。
6、凡涉及各门课程本学期取消考试资格的同学,请任课教师在6月20日前将课程的考勤情况集中交系(部)。各系(部)将教务处集中考试课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于6月25日前交教务处。
7、请教师于6月25日前将集中考试课程的平时成绩分卡集中交系(部),对于系部组织考试的课程的成绩,由任课教师在7月3日前先自行录入教务系统(录入过程中有疑问的,请与系部干事或教务处联系)并同时将分卡以系(部)为单位交教务处。
8、7月4日正式放假,7月7日(机动2天)班主任领成绩单,10日班主任将填好的成绩单及信封交教务处。
9、请各位教研室主任做好指导新老师的分卡填写、期末出卷、监考以及改卷等有关工作。
附:教务处集中考试课课程名单(各位任课教师对课程若有异议,请与系(部)或教务处联系)。
200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