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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关于2024级学生转专业通知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16:40 阅读:次 字体:【

  •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等文件中关于转专业的规定,现就我院2024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24级在校生。

    二、转专业条件

    1.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确有专长或对某学科有特殊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发挥其专长的。

    (2)学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3)经学校有关部门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的学生。

    2)艺术类、体育类、单设招生代码类(中外合作办学等)的学生,只能在招生类别内调整专业。

    3)单独招生考试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4)其他无正当理由申请转专业者,或经学校审核认定为不适合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三、转专业申请程序

    第一步:学生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第二步:转出二级学院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人将《申请(审批)表》提交转出二级学院(即学生现在就读二级学院)审核,转出学院审核后(签字盖章后)由申请人提交至转入学院。此项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17点。

    第三步: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转入二级学院《申请(审批)表》审核(签字盖章后),由转入学院统一将《申请(审批)表》于2024年12月19日(周四)17点前集中报教务处八里湖校区行政楼505办公室。若转入学院如不同意申请人转专业申请,请及时反馈申请人并说明原因。转入二级学院做好此阶段台账记录,并留存相关转入学生《申请(审批)表》复印件。

    第四步:教务处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招生就业处核查学生录取类别。

    第五步:学校核查各专业申请转入人数情况与专业班额上限数情况,若某专业申请转入人数大于该专业班额上限数,启动遴选程序。

    第六步:教务处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

    第七步:分管校领导复核。

    第八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

    第九步:公示。

    第十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汇总行文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相关领导、学工处及各相关二级学院。由转出二级学院反馈学生本人,并由学生及时办理转专业后续就读手续。

    第十一步:教务处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教务系统更新学生专业调整情况;学生可登入相关网站查询。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专业发展咨询,引导学生理性对待转专业。学生应充分了解所申请专业的相关情况,根据自己的志趣和能力慎重选择,不可盲目跟从,以免转专业后造成学习不适应,影响学业。

    2.若某专业申请转入人数大于该专业班额上限数,将启动遴选程序。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需执行转入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

    4.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

    5.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入学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

    6.转专业学生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到转入新专业学习,须服从宿舍调整安排。

    7.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材料的学生或学院,教务处不再受理转专业申请。

    五、监督与投诉

    学生如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苏毅,联系电话:0792-8183109


    附件: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教 务 处

                                             2024年12月2日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入学年月



    转出

    专业

    所在院(系)

    专业

    层次

    年级及班级

    学号








    转入

    专业

    所在院(系)

    专业

    层次

    年级及班级

    学号








    高考类别

    □文科 □理科 □艺术 □体育

    三校生(□文理 □艺术 □体育)

    考生号


    高考

    分数



    申请转专业理由



    申请人:

    转出院(系)意见:



    班主任(签名):



    院(系)负责人(签名、盖章):

    转入院(系)意见:



    班主任(签名):




    院(系)负责人(签名、盖章):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或学工处)意见:



    经办人(签名):


    部门领导(签名、盖章):

    学校意见:






    分管校(院)长(签名):

    籍管理部门电子数据处理结果:

    经批准,该生转入  院(系) 年级 班级 专业学习。

    该生转专业变动信息已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于 日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电子标注。

    经办人(签名):














    注:1.本表一式四份,其中:转出、转入院(系)、教务处、学工处各一份;

        2.学生申请拟转入专业须符合当年招生录取规定;

    3.学生转专业经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电子信息异动后,方可到转入的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