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2025级学生:
为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与专长,深化因材施教,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根据《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修订版)》(校政字〔2025〕7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级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25级在校专科学生。
二、转专业原则
1.学生自愿、双向选择、公开公平、择优录取。
2.转专业工作应结合现有办学资源,以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二级学院相关专业计划接纳转入学生人数详见附件1。
三、转专业条件
1.学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时提出申请:
(1)学生确有专长或对某学科有特殊爱好,转专业后能更有利于其特长发展的。
(2)经学校认定,学生因身体、心理等客观原因(须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有效材料)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可在其他专业完成学业的。
2.学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者或学校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协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如单独招生、定向培养、“3+2”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
(2)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
(3)已达到退学条件者。
(4)在申请转专业之前,因违纪曾受学校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者。
(5)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6)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或学校章程明确限制的。
(7)2025级中外合作办学类型的学生,受限于相关政策以及双方协议等因素,不得申请转专业。
四、转专业申请程序
1.2026年1月6日-12日,学生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填写《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核实学生的招生类别、入学以来纪律表现等,在《申请表》上出具明确审核意见,并建立《拟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拟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由二级学院于1月14日下午17:00前报送教务处八里湖校区一教324室鲍海红处。
3.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在2026年1月13日17:00前将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的《申请表》提交至拟转入学院。拟转入学院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建立《拟申请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2026年1月14日17:00前将汇总的学生《申请表》以及《拟申请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按时报送教务处八里湖校区一教324室鲍海红处。
4.教务处会同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对申请学生的录取类型、违纪情况等进行复核。当某专业申请转入人数超过公布的可接收名额时,启动选拔程序,原则上以学生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算术平均分为主要依据排序,择优录取。成绩相同者,按加权平均分排序。
5.教务处将审核及遴选结果汇总后,形成转专业学生建议名单,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6.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的转专业名单,在教务处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由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教务处在2025-2026-2学期开学后及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教务系统进行学籍异动;学生可登入相关网站查询。
五、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专业发展咨询,引导学生理性对待转专业。学生应充分了解所申请专业的相关情况,根据自己的志趣和能力慎重选择,不可盲目跟从,以免转专业后造成学习不适应,影响学业。
2.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其日常管理根据《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 修订版)》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材料的学生或学院,教务处不再受理转专业申请。
六、监督与投诉
学生如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792-8183109。
附件:
1.二级学院可接纳转专业人数表(2025级)
2.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年**学院拟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4.**年**学院拟申请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