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07]79号
各高等院校:
为了规范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管理,进一步完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管理的科学的运行机制,教育部下发了《关于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9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招生专业备案工作。这项工作今后每年一次,各校应安排一位校领导统筹负责,教务处和招生办协调一致,确保信息准确,并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二、 需报送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1、各校2008年拟安排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情况;
2、各校2007年已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情况;
3、各校上报的专业中,凡涉及《目录》外专业的,均应附上专业简介和教学计划等材料。
三、 报送方式和要求。
此次报送工作将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网站进行,各校登录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与去年相同(见附件二)。请各校于2007年9月17日前完成网上报送工作,并将正式文件和相关材料报我厅高教处。
此项工作时间紧,业务水平要求高,请各校接到通知后,周密安排,迅速组织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在网站平台上填写联系人信息。各校在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杨锋、胡昌萍,联系电话:0791-8609844,6227564。
附件二:高校名称 登录用户名 登录密码
二○○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