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各位学生:
为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满足学生修读其他专业的需求,根据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较好的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根据个人条件和志趣修读的另一专业。学生在毕业前修满规定的24个学分,成绩合格,获得学院印制的辅修专业证书。
二、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条件
上一学年主修专业各科成绩合格,且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因考试作弊被处分者,不能申报修读辅修专业;已修读辅修专业的,取消其修读资格。
三、申请程序
1.学生向本人所属系部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可在学院教务处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218.95.46.68/jwc);
2.各系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集中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布辅修名单和开设课程;报名人数少于30人时,不予开班,因人数少不开班的,学生可以改报专业。
3.学生根据开设课程的学分数到学院财务处缴纳辅修学费,辅修课程按每学分50元收费(不含教材费)。
4.学校按缴费人数进行编班,安排教学。辅修课利用晚上和双休日时间上课。
三、有关管理规定
1.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完成辅修专业所有课程的学习。
2.参加辅修课程学习的学生,缺勤达到规定学时数1/3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3.中途退出学习或者被取消修读资格的学生,已学课程的费用不予以退回。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修读学习资格
(一)被学院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二)考试作弊者;
(三)有一门以上辅修专业课程(含一门)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
(四)一个学期内主修专业超过两门不及格者。
五、有关辅修专业的具体规定见教务处公告栏和教务处网站中《江西财经职业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六、注意事项
1.各系开设辅修情况:
辅 修 专 业 |
开 设 系 |
修读课程 |
会 计 |
会 计 一 系 |
会计基础与操作、企业会计业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成本核算实务、财务管理、审计、税法 |
会 计 电 算 化 |
会 计 二 系 |
会计基础与操作、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企业会计业务核算、会计电算化基础、财务管理、会计软件应用技术(金蝶)、Excel在财务中的应用 |
工 商 企业管理 |
经 济 管 理 系 |
管理学基础、工商企业管理、生产与动作管理、风险与战略管理、市场营销、ERP沙盘模拟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商 贸 旅 游 系 |
进出口货物贸易实务、报关操作实务、国际货运代理实务、国际货代英语、进出口货物报检操作实务、外贸单证操作实务 |
旅 游 管 理 |
商 贸 旅 游 系 |
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行社经营管理实务、中国旅游地理、客源国概况、旅游英语、旅游酒店管理实务、旅游景区管理实务 |
商 务 英 语 |
应 用 外 语 系 |
英语听说、综合英语、英语写作、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商务英语阅读、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函电 |
计算机应用(行政助理) |
信 息 工 程 系 |
办公自动化高级应用、行政管理实务、录入技术、秘书、网页制作、会计基础与操作、商务谈判实务、Photoshop图像制作 |
2.学生不得申请修读与主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3.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8日
教务处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