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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布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24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29日 00:00 阅读:次 字体:【
  • 赣教高字[2009]80号

    各有关高职高专院校:

          2008年10月和12月,我厅委托江西省高等教育评估所组织专家对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24所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3月,我厅印发《关于印发专家组对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等24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考察意见的通知》(赣教高字[2009]14号)。通知下发后,各校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总结报送我厅。10月,我厅组织专家对部分高职院校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从复查情况看,各校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通过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要求。经研究,我厅同意以上24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结论均为“通过”,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各校在巩固首轮评估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贯彻教育部2006年16号和2008年5号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内涵建设,认真构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为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新一轮评估的顺利实施而努力。

            附件: 2008年江西省24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8年江西省24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

    (以教育部公布的高校代码为序)

    被评学校

    评估结论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

    九江职业大学

    通过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通过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通过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通过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通过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通过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通过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通过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通过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

    通过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通过

    赣西科技职业学院

    通过

    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