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07]78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我省对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我厅委托江西省高等教育评估所组织专家对我省高等学校申报的2008年度新增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进行了集中评审。我们在评审中严格把握高校申报专业的办学条件,同时,鼓励学校办出特色,从全省46所高校申报的210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中筛选出99个专业,其中教育部控制专业为9个,相关医学类专业2个。
现将我厅同意2008年度新增的88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未含教育部控制专业和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予以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名单见附件)。
同时,同意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书记官专业(代码为:690105)的学制由二年调整为三年。
新增和调整学制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从2008年秋季开始招生。望各校切实加强新增专业的建设,保证对新增专业的投入,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二ΟΟ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