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教案是教师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科学、规范的教案是课堂教学成功的基础。根据教学管理制度的规定,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优秀教案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案评比的目的
开展教案评比活动目的是:规范全体教师的教学行为,推动我院课堂教学改革,促进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案评审原则
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参评对象
全体专、兼职任课教师(包括合同制老师)。
四、参赛教案要求
1.必须是本学年(含上学期和本学期)使用的教案。
2.必须是一个学期的完整教案。
3.教案必须是打印或手写稿件,首页有作者单位、姓名,课程名称、使用班级。任教未满一年的新进教师必须是手写纸质教案。
五、评审标准
本次教案评审依据的标准是《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优秀教案评比标准》。
六、评选程序
1.各系(部)组织自评并按本系部专、兼职(含合同制)教师总数的15%(其中,高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5%,初级及以下职称不多于7%)向教务处推荐。何副院长召集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对获奖教案由学院进行奖励。
2.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本人有教案参加评比的,实行回避,不参加本次评审。
3.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实行实名打分,确保客观公正。
4.院纪检监察室对评审活动进行监督。
七、时间安排
1.各系部组织教师对《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优秀教案评比标准(讨论稿)》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以书面形式于4月22日前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系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提请教务会通过形成定稿。
2.第13-14周(5月11日~5月22日):各系(部)组织开展本部门优秀教案评比。
2.各系部必须在5月25日前将《优秀教案推荐表》送教务处;并于5月29日下午5点钟以前将参评教案送达教务处。
3.第16周:何副院长召集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教案评审。
4.教务处对评选出的优秀教案公开展示。
八、奖励
1.本次评比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根据评比结果,学院择期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2.参赛教师获奖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作为年终考核、晋职的重要依据。
九、其它事宜
1.各系(部)按规定填写《优秀教案推荐表》,并按时将《优秀教案推荐表》和参评教案报教务处,过期不予受理。
2009年4月8日